余庆县龙溪镇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开展龙溪镇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特编制《余庆县龙溪镇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余庆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余府办发[2008]180号),余庆县三类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掌握的相关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公开或提供。

      一、信息分类及编排体系

    (一)信息分类

    龙溪镇信息公开目录包括机构信息、政策文件、规划计划、工作信息、人事信息、财政信息、执法及监督检查、公共资源信息、项目及城乡建设、应急管理、统计信息、公共服务、社会公益共13个一级类别35个二级类别。

    (二)编排体系

    各类信息的编排体系见下表。

  索 引 号:

  内容分类:

  生成日期:

  发布日期:

  信息标题

  文件编号(文件)

  信息内容

  文件下载:

  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公开范围:

  责任部门:

    二、获取方式

    龙溪镇信息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龙溪镇信息公开包括县政府层面的信息公开和镇直各单位信息公开。镇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镇政府层面的政府信息,镇直各单位负责向镇政府办公室主动提供本单位应公开的信息,镇政府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各乡镇的政府信息。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具体范围参见《余庆县龙溪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1)机构信息类:包括领导信息、机构设置、自身建设等涉及机构情况的信息;

     (2)政策文件类:包括本行政机关制发的文件、地方规范、政策解读等信息;

     (3)规划计划类: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类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性规划、工作报告、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等信息;

    (4)工作信息类:包括政务动态、通知公告、计划总结、工作进度、领导讲话、会议信息、大事记、议案提案、其他信息;

    (5)人事信息类:包括人事任免、干部选拔、公务员和事业人员招考录用的条件、程序、结果等情况;

    (6)财政信息类:包括财政预决算,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采购情况、“三公”经费情况、专项基金的使用情况及其他资金信息;

    (7)公共资源信息类: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征收征用及采矿权出让等信息;

    (8)执法及监督检查类:包括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行政复议、行政监管、行政处罚、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等有关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办理情况;

    (9)项目及城乡建设类:包括重大项目、招标投标及城乡建设等信息;

    (10)应急管理信息类:包括应急动态、应急预案、预警公告、突发事件、应急文件及应急演练等信息;

    (11)统计信息类:包括统计数据、统计分析及统计公报等信息;

    (12)公共服务类:包括教育考试、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住房信息、交通出行、其他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

    (13)社会公益类:包括公共福利、救灾救济、优抚安置、社会援助等信息。

    2、公开形式

    余庆县依法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余庆龙溪镇门户网站(http://lxz.zgyq.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xxgk.zgyq.gov.cn/)进行公开,另外以《余庆县龙溪镇人民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电视等其他辅助载体和形式的一种或多种方式予以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通过余庆龙溪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或政府信息各公开主体设立的查阅场所查阅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

    3、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政府机关应在信息产生或者变更之日起15日内予以公开,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公开时限延长自信息产生或者变更后的30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1、受理机构

    龙溪镇政府及办公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为龙溪镇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办办公室,受理时间为法定正常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2、申请条件

    除法定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余庆县龙溪镇信息公开主体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外国人和外国组织申请获取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根据国际法规定的原则,按照对等的原则处理。

    3、受理程序

    (1)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可根据《余庆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余庆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向各部门各单位受理机构处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在中国·遵义·余庆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下载。具体申请方式有三种:

    ①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中国·遵义·余庆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页面上直接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填写后提交即可。

    ②当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各政府信息公开主体的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③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申请人以方式①或方式③提出申请时,受理机构认为需要当面核实有关证明的,可以要求申请人到指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接受核实。办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申请事项。

    (2)申请的处理

    受理机关在收到《申请表》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人提交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审查符合要求的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ƒ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④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4、申请材料

    公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⑴《余庆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⑵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⑶低收入者证明(申请减免费用者提供);

    ⑷委托他人代办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授权书。

    法人或其它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以下材料:

    ⑴《余庆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⑵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⑶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⑷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⑸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5、有关收费

    (1)检索费

    政府机关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并通过纸张、光盘、U盘等介质提供政府信息的,可以按照提供政府信息的件数收取检索费。检索工作包含政府信息搜索、审查、编辑等。

    (3)邮寄费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邮政局规定的资费标准计收。

    (4)递送费按照市场价格计收。

    政府机关通过其他形式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公开并需收费的,需报县财政和物价部门批准后执行。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申请人要求所发生的复制、邮寄、递送费用可参照上述收费标准执行。

    三、公开监督及救济途径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不完整、不适时或不相关的,有权要求政府机关及时更改。受理的政府机关无权更改的,应当转送有权处理的机关处理。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各政府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通过电话等方式向该单位举报或者向余庆县政府办公室、余庆县监察局及上级政府行政机关举报(各单位举报电话见“余庆县受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机构表”),也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进行举报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政府机关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余庆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余庆县龙溪镇政府办公室是全镇政府信息公开的统一组织协调机构,具体工作由镇政府信息中心承担,有关信息如下:

    地址:贵州省余庆县龙溪镇人民政府二楼党政办办公室

    邮编:564407

    电话:0851—24711372

    传真:0851—2471137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 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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