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时间》APP发表了一篇题为《贵州省余庆县死保违法水泥厂为哪般?》的帖子,涉及我县大乌江镇的贵州余庆东立水泥有限公司,并相继被《网易新闻》、《大众新闻网》、《消费日报——生态环保》、《网易号》、《法人网——产业区域》、《情系百姓——网摘天下》等7家媒体转载。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并立即要求经贸局、环保局、大乌江镇人民政府、群工委等相关部门进行核实处理,现就媒体反映情况向社会公众作如下说明:
一、关于东立水泥的相关手续和部门监管问题
贵州余庆东立水泥有限公司于2002年4月19日在遵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期限为2002年4月19日至2052年4月19日。2014年根据国家产能政策,原有机立窖生产线为淘汰落后产能范围,2014年7月将机立窑生产线(ø4.2X11米)和水泥磨机(ø1.83X12米)已全部拆除,原有建筑物保留沿用。
2015年,贵州余庆东立水泥有限公司申请在原址技改为60万吨水泥粉磨站,2015年7月以遵义市工业项目备案【2015】1号进行备案确认,项目备案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国发【2009】38号、【2013】41号文件规定,2015年8月贵州东立水泥有限公司开始实施技改。并于2016年10月12日获得环评批复手续,环评批复号为余环复2016﹝22﹞号。目前,该公司已经安装磨机为ø3.0X11米,符合相关要求。目前,企业整体技改还未完成,按相关产业政策,企业在技改期间,可以试生产。又因该企业属于在外购熟料加工,据市工能委回复,不需新办工业品生产许可。对贵州余庆东立水泥有限公司的情况,我县相关部门也一直在履行应尽职责,未发现违规违纪情况。
二、东立水泥厂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2017年6月,贵州余庆东立水泥有限公司原股东毛某与其妻罗某向民主与法制社反映《关于余庆县东立水泥公司无相关生产许可手续及恶意侵占30余村民594万元集资款的情况反映》(民法黔函(21)号),县安监局、县环保局、县经贸局、大乌江镇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对此进行了调查回复。
经调查毛某于2014年10月开始与贵州余庆东立水泥有限公司有生意往来,2015年底以来毛某与公司股东发生经济纠纷,大乌江镇人民政府、大乌江镇派出所都多次处理和调解,但都没有彻底了结。毛某也曾到县群众工作中心反映,鉴于调解难度很大,县群众工作中心专业人员曾多次帮助分析情况,并指导和建议毛某走法律途径解决,但毛某未采纳意见。
2017年7月,按县委政府安排,由群工委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对贵州余庆东立水泥有限公司与毛某、罗某的经济债务纠纷情况进行了调解,因毛某不同意贵州余庆东立水泥有限公司分年还款,坚持要求一次性支付而未达成调解协议。因未调解成功,毛某多次表示不走法律程序,要通过信访、曝光等各种形式促进解决。
下一步工作中,我县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积极为当事人搭建协商处理平台,引导当事人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协商处理,如协商不一致,依法走法律程序解决。并进一步加强对公司生产经营的监管。
余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4日